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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实里,却只是沉声,用温温柔柔的语气,语焉不详地回了沈文琅一句,“好,我知道了,快到家了!”
沈文琅听到花咏前言不搭后语,不咸不淡地回了这么一句,也不管兄弟不兄弟了,攒起的火气立马爆出去,“谁他/妈问你到不到家,你就算整晚游荡,不长眼的遇到你也得烧高香避着走……”
游荡?大约是不会了。
避着走?也不会。
不长眼的倒是有一个,竟然会喜欢你沈文琅。
烧高香的,算一个吧,毕竟你的高秘书高途,已经快将我送到家了。
……
想到这些,花咏嘴角微翘,挺有些成就感,最后连敷衍也不想再敷衍沈文琅了,直接一句“我知道了”,然后,果断地,摁断了电话。
留下沈文琅在那头一口气憋住,有气没处撒的暴跳如雷。
花咏接电话的时候,高途看到了屏幕上显示的“沈文琅”三个字,虽然模模糊糊不知道说着什么,但一向惜字如金的沈文琅竟然说了那么多却还没有挂断的意思,这是高途从未见过的。
而得到这个待遇的花咏,也不过是一句平淡的“我知道了”就算了。
高途若无其事地撇过头,避开了花咏的目光。
黑夜里,明灭的车窗玻璃上断续映出自己那略微有些变形的脸。
没有丝毫的吸引力。
没有吸引力的高途。
呵……高途,成年人了,那不切实际的梦,怎么就一直沉溺进去不想醒呢。
沈文琅,哪里是讨厌Omega呢?
讨厌Omega,却听花咏的建议,改变主意去见自己不想见的人。
讨厌Omega,却情不自已,当着那么多人公然和他在办公室调情。
讨厌Omega,却放下身段,甜言蜜语,也就只为了听他一句到家才安心。
若这是讨厌,那有什么,才是喜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