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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朋友,看到这句话的时候,这本书已经开始了四十五万字的书测了。
可能前期没那么多惊喜,别急着骂,等过了百章,您要还不满意,尽管骂。
这个故事是主角穿进了《烽火逃兵》这本小说,很久以前的一本书了,可惜没有结尾,很多朋友意难平,我就想着,顺着这本书的脉络,加入现代人的一些观察,讲一讲我所知道的那个时代。
主角随身携带的手机,是个……有点鸡肋的设定,写到那么多了,也没法彻底改,您将就看。
那么,欢迎跟着主角一起到那个风起云涌时代来看看吧。
赵保胜被噼里啪啦的声音吵醒。
昨晚···喝得有点多,还喝的是黄酒!
揉揉脑袋,赵保胜记得送人家出门时还能走直线来着,这会儿连咋躺下的都不记得了。
他眯着眼,叹口气,要点账真不容易,只说房子不好卖,特么谁能想到,连新厂基建的钱都不好要啊!
“轰!”一声巨响!
“啧,一大早的就放鞭炮,靠这么近还放二踢脚!沪市这边都没人管的吗?!”赵保胜迷迷糊糊睁眼,打算翻身起床,去和宾馆说道说道!
睁眼,他却愣住了!
这特么不是宾馆吧?!
快捷酒店都是大白顶啊,眼前怎么是木头顶?
赵保胜一激灵,翻身坐起来。
坐在床沿上,但不是宾馆那种软床,是很老式的那种木头雕花床,呃,他奶奶家曾经有过的,那种‘拔步床’?只是这木头不是好木头,有些糟了。
自己这是喝醉到什么程度了?!被人‘捡尸’了?!